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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兵之法,十则围之,五则攻之,倍则分之,敌则能战之,少则能守之,不若则能避之。

时间:2022-03-01 07:56:04 点击:

  核心提示:【名句·出处】 用兵之法,十则围之,五则攻之,倍则分之,敌则能战之,少则能守之,不若则能避之。(《孙子兵法·谋攻》)【原文·语境】故善用兵者,屈人之兵,而非战也;拔人之城,而非攻也;毁人之国,而非久也...
【名句·出处】
    用兵之法,十则围之,五则攻之,倍则分之,敌则能战之,少则能守之,不若则能避之。(《孙子兵法·谋攻》)
【原文·语境】
    故善用兵者,屈人之兵,而非战也;拔人之城,而非攻也;毁人之国,而非久也。必以全争于天下,故兵不顿,利可全,此谋攻之法也。故用兵之法,十则围之,五则攻之,倍则分之,敌则能战之,少则能守之,不若则能避之。故小敌之坚,大敌之擒也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——《孙子兵法·谋攻》节选

【释义·点评】
    意思是:用兵的原则,十倍于敌就可围歼敌人,五倍于敌就可进攻敌人,两倍于敌就可分兵合击敌人,兵力相当就能与敌交战,兵少于敌就能坚守,兵力不如就避免与敌交锋。
    这里强调的是,战场上要知己知彼,审时度势,采取灵活机动的战略战术。
    李涛《“人人都要有烧铺草的决心”》:
    对于两军作战,《孙子兵法》提出了一条基本原则:“十则围之,五则攻之,倍则分之,敌则能战之,少则能逃之,不若则能避之。”意思是要兵力相等才能战,两倍于敌才能分兵合击,五倍于敌才能直接进攻,十倍于敌才能围歼。
    李璟《决胜未来的“透视眼”》:
    兵法云:用兵之法,十则围之,五则攻之,倍则分之,敌则能战之,少则能逃之,不若则能避之。毛泽东在为我军制定的十大军事原则中指出:“每战集中绝对优势兵力(两倍、三倍、四倍、有时甚至是五倍或六倍于敌之兵力),四面包围敌人,力求全歼,不使漏网。”由此可见,战斗力评估对于正确选择作战方法具有重要意义。

杨新华 释评

编辑:杨新华 来源:编辑释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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