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崩城之哭(杞梁妻哭夫、孟姜女哭长城)

时间:2011-11-24 21:38:28 点击:

  核心提示:孟姜女哭长城故事的原典及其演变过程。...

 

【原文·出处】

    齐杞梁殖之妻也。庄公袭莒,殖战而死。庄公归,遇其妻,使使者吊之于路。杞梁妻曰:“今殖有罪,君何辱命焉。若令殖免于罪,则贱妾有先人之弊庐在下,妾不得与郊吊。”于是庄公乃还车诣其室,成礼然后去。杞梁之妻无子,内外皆无五属之亲。既无所归,乃就其夫之尸于城下而哭之,内諴动人,道路过者莫不为之挥涕。十日,而城为之崩。既葬,曰:“吾何归矣?夫妇人必有所倚者也。父在则倚父,夫在则倚夫,子在则倚子。今吾上则无父,中则无夫,下则无子。内无所依,以见吾诚;外无所倚,以立吾节。吾岂能更二哉!亦死而已。”遂赴淄水而死。君子谓杞梁之妻贞而知礼。

——刘向《列女传·齐杞梁妻》节选

相关典籍:
    齐侯归,遇杞梁之妻于郊,使吊之。辞曰:“殖之有罪,何辱命焉?若免于罪,犹有先人之敝庐在,下妾不得与郊吊。”齐侯吊诸其室。

——《左传·襄公二十三年》节选

    哀公使人吊蒉尚,遇诸道。辟于路,画宫而受吊焉。曾子曰:“蒉尚不如杞梁之妻之知礼也。齐庄公袭莒于夺,杞梁死焉,其妻迎其柩于路而哭之哀,庄公使人吊之,对曰:‘君之臣不免于罪,则将肆诸市朝,而妻妾执;君之臣免于罪,则有先人之敝庐在。君无所辱命。’”

——《礼记·檀弓下》节选

【译文·故事】

    (杞梁妻是)齐国杞梁殖的妻子。齐庄公攻打莒国,杞梁殖战死。庄公率师回国,遇到(前来迎接丈夫遗体的)杞梁殖的妻子,便让使者在路上向杞梁殖的妻子吊丧。杞梁殖的妻子说:“现在杞梁殖(如果)是有罪的人,君主何必(吊唁一个有罪的人)使自己的命令受辱呢。如果杞梁殖无罪,那么小女子有先人留下的破屋子在,小女子不能在城郊接受吊唁。”就这样庄公就驱车到了杞梁殖的家里,按照(一个为国捐躯人的)礼仪规格举行了吊唁仪式才离去。杞梁殖的妻子没有孩子,婆家娘家都没有什么近亲属。既然无所归依,于是就把丈夫的尸体移到城门下边在那里痛哭,她内心的真诚让人感动,道路上经过的人没有不为她流泪的。这样过了十天,城门也因为她的缘故崩塌了。杞梁殖下葬后,她说:“我到哪里去呢?一个妇人必定得有个依靠的男人。父亲在则依靠父亲,丈夫在则依靠丈夫,儿子在则依靠儿子。现在我上面无父亲,中间无丈夫,下面没有儿子。婆家没有可依靠的,来显示我的忠城;娘家没有可依靠的,来树立我的名节。我难道能再嫁丈夫吗!只有死罢了。”于是跳入淄河死了。君子认为杞梁殖的妻子忠贞而且懂得礼节。

【释义·点评】

五属之亲:五属,指五服内的亲属。《汉书.韦贤传》:“天序五行,人亲五属。”颜师古注:“五属谓同族之五服,斩衰、齐衰、大功、小功、缌麻也。”
内諴动人:諴,xián,诚,诚心。

    孟姜女哭长城的故事是我国流布最广的民间传说之一,几乎是家喻户晓,妇孺皆知。但这一故事是逐渐演绎丰富才成形的。
    孟姜女并不姓孟,“孟”为“长”的意思;“姜”才是其姓氏。“孟姜女”实际的意思是“姜家的大女儿”;而且,孟姜女不是单指一个人,而是一类人的通称。先秦时期,很多齐国公室的贵族妇女,都可称“孟姜”。
    孟姜女的故事最早见之于《左传》:齐将杞梁在莒战死,齐庄公在郊外见到杞梁妻,对她表示吊慰。杞梁妻认为郊野不是吊丧之处,拒绝接受,于是庄公专门到她家里进行了吊唁。
    到西汉时刘向《列女传·齐杞梁妻》才有了杞梁妻哭夫,“城为之崩”的记载,但这“城”为城门或城墙,而非长城。直到唐末贯休的一首《杞梁妻》诗,才使杞梁妻和秦代的万里长城发生了联系:“秦人筑土一万里,杞梁贞妇啼呜呜。”
    到了明代,明政府大修长城,招致民怨沸腾。这时的传说改杞梁妻为“孟姜女”,改杞梁为“万喜梁”或“范喜梁”,加了诸如招亲、夫妻恩爱、千里送寒衣等情节,形成了今天流传的“孟姜女哭长城”。
    “崩城之哭”,后被用来表示丈夫死后妻子悲痛至极。清代郝秋岩《恤帏吟·后言》:“余也东国穷嫠,兼抱西河至痛。身非草木,情何以胜?幸慈姑在堂,不敢作崩城之哭;而苦绪萦怀,何妨有拥鼻之吟。”   

 (杨新华 译评

编辑:杨新华 来源:编辑译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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